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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

更新时间:2017/3/14 17:09:00 浏览次数:2857 编辑:黄伟律师(内江) 打印

  根据我国《劳动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的相关规定,

试用期的期限:

  劳动合同期限在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;

  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3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;

  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;

试用期工资:

 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工资的80%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正式工资的80%,并且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。

特殊规定:

  1、非全日制用工、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;

  2、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,不得因为转岗或其它因素而反复试用;

  3、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;

  4、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,试用期不成立,该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。